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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31
部分“海归”以立项为名骗取扶持资金应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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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1月28日电(记者 刘元旭) 近年来,为吸引更多的“海归”回国“立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然而,有的“海归”在获得政府相关的专项扶持资金后,却没有把这些资金用于项目的运作和建设上,而是把它当作满足自己私欲的资本加以挥霍,天津有的政协委员提出有关部门应成立“海归项目评估核查中心”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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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出席天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委员、天津市泰和新侨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胥家宏向记者表示说,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海外留学生开始试图凭借自己在国外学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回国谋求发展,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各级政府为了鼓励他们发挥专长回国创业,也纷纷在“立项”专项扶持资金方面给予了较大的倾斜。然而,这其中也出现了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政府给予的这笔钱究竟是否或者多少用在项目上却缺乏有效的事后监管,为部分“海归”套取扶持资金留下了空子。
胥家宏说,在他认识的“海归”中间,有一些回国“立项”获得政府的扶持资金后,并没有将项目产业化,也没有将专款用于专项上,而是将钱用于购买私家房产、置地或挪作其他用途,总而言之就是打着“掌握国外专利项目回国立项”的幌子从政府有关部门手中骗钱,造成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的流失。而那些真正需要资金扶持的项目却久久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拨款,只得被迫下马。
为最大限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和蔓延,胥家宏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联合检察院、审计局等执法监督机构成立“海归项目评估核查中心”,对近10年间有关部门拨款扶持的“海归”立项进行核查,确定出混杂其间的虚假项目。并要求虚假立项骗取扶持资金的“海归”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政府拨款,否则可依照相关法律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从而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那些技术含量高、潜力大、真正值得扶持的项目上。(完)随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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